非融資類人民幣保函業務
發布時間:2016年12月31日
非融資類人民幣保函業務
非融資類人民幣保函以下稱人民幣保函是指銀行應保函申請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請人不履行某非融資類交易項下責任或義務時,承擔一定人民幣金額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保函種類包括貿易、工程項下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及維修保函、一年期以內的付款保函及其他非融資類保函。
申請辦理人民幣保函的客戶應當是依法成立的企、事業法人和自然人,并符合下列條件:
在我行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
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合同、工程建設合同或協議、標書等;
資信狀況良好,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
能夠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證金和反擔保。
2.申請開立人民幣保函時,保函申請人應向受理行提供以下資料:
保函申請書;
證明保函交易背景的合同、協議、標書等;
保函申請人上兩年度和本年度當期財務報告;
根據本辦法規定需要提供的反擔保合同;
按規定需要被授權客戶提交的有關授權文件;
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